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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備受關註的反家暴立法終於有眉目。11月20日,廣東省婦聯召開反對家庭暴力立法研討會,記者從會上獲悉,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期的反家庭暴力法,目前已由國務院法制辦擬出草案(送審稿)。記者翻閱草案發現,違背配偶意願實施性侵、對未成年人實行性侵的都屬家暴,而戀愛同居時有暴力行為等都可以按家庭暴力的情況進行處理。
  大部分受暴者被施暴時不願出聲,相關職能部門也無法作出裁定,甚至有所推諉。對此,草案明確“首問負責”制度,明確公安機關、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接到有關家庭暴力的報告、控告和舉報時都應當接受。而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的報案、控告和舉報後,應當立即出警並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相應措施。 據《羊城晚報》
  (原標題:同居男友打女友算家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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